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亂抽菸罰58件 基隆衛局不鬆手 |
基隆市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現行條文執法,今年已告發58件違法行為,雖已招民怨,但仍不鬆手,希望藉以督促民眾守法,否則禁菸範圍更廣、罰則更重的新法施行時,恐怕會有更多人違法被罰,民怨更大。 立法院去年6月15日修正菸害防制法,訂於公布18月後施行。新法經總統府在去年7月11日公布,訂於明年1月11日施行。 衛生局保健科長汪婷婷說,依照現行菸害防制法,民眾在禁菸處所吸菸,要經「勸阻而拒不合作者」才要受罰。 新法則是民眾違法吸菸就可直接開罰,如果民眾沒有建立起正確的禁菸觀念,稽查人員未來可能要開單開到手軟。 汪婷婷說,新法「新增」的禁菸範圍,跟民眾比較相關的地方是大眾運輸公具的車站、等候室也全面禁菸,也就是在二信循環站等站牌等車時,也不得吸菸。 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依現行條文,可設置吸菸區(室),供民眾吸菸。 新法條文則規定,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的室內場所全面禁菸,意即要設吸菸區,也要設在戶外。 基隆市政府目前把吸菸區設在中庭的「玻璃屋」,因為玻璃屋有「屋頂」,屬於室內場所,新法施行後,這處吸菸區就要取消,否則違法。 為了促使民眾正視菸害防制法新法的規定,衛生局今年加強執法。 去年全年共開出40張違反菸害防制法的罰單,今年上半年還沒結束,已開出58張罰單。 汪婷婷說,為了保護青少年的健康,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規定,未滿18歲且未結婚者吸菸,父母或監護人要令其接受戒菸教育,否則可處2000元到1萬元,並按次連續處罰。 【2008/06/24 聯合報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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