騙肖ㄟ!!個人月收入五萬以下叫中低收入戶!X的!那我不就要叫"貧戶"!?
哪裡來那麼多月薪高成那樣的人啊?
可是仔細想想 我覺得這篇文章有很多語病耶
例如:個人月收入部分,依據收入的高低排序,中間值的金額,大致落在49,532元
中間值耶?不會有誤差嗎?誤差百分比有在0.7%以內嗎?
而且這應該代表了台灣民眾收入嚴重的M型化
沒錢的小老百姓還是一樣沒錢  而有錢的企業家與大官還是多如繁星
大家都應該多喝"波蜜果菜汁"。。。。。
(註:波蜜果菜汁~~~平衡一下!)
 
對不起 囧> 我冷掉了 哈
再來是家庭年收入的角度來看,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以148萬作為分界
這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一般家庭應該多以小家庭為主 家庭中收入來源應為夫妻兩個人而已
148/12=12.3循環 萬元/月
夫妻的平均月收入 個人就會有6萬以上!??
 
寫這些資料的人是都沒在看新聞的嗎? 還是他住在研究室裡?
最好是用腦袋想 還會覺得這樣的分析沒有問題!
這真是太誇張了!!!
不過我本來就過著貧民的生活 ( 如果我不住在家裡的話 ) 那我是不是應該要申請補助!?!
搞甚麼鬼阿!真是!
寫這些數據的人下次先換一顆好一點的腦袋    想一下合不合理再發表可以嗎?!
真的覺得很多專家跟學者是無法暴露在社會的空氣中的
他們只適合穿著防塵衣待在實驗室裡研究數據!
 
 

 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

中時 更新日期:2008/06/25 04:33 李國煌台北報導

人人喜愛高收入,在居住的城市中,自己的收入到底居前、還是落後,北中南標準不一,依據調查,北市個人月收入49,532以下,屬於後段班,中市、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37,478,都是中低收入一族。

依據主計處的調查,北市的個人月收入部分,依據收入的高低排序,中間值的金額,大致落在49,532元,這個金額也形成一個收入高低的分野,可區分成前50%、後50%。

這個意思就是說,居住在台北市的人,如果個人的月收入49,532元以下,就是落在後50%的一群,屬於收入的後段班。

至於高雄市、台中市、基隆市、嘉義市、新竹市,台南市、鳳山市的居民,個人月收入到底是在前50%,還是後50%的分界點,落在37,478元。

台灣省的其它省轄市、部分縣轄市的居民,個人月收入屬於前段班、後段班,金額落在34,401,金門和連江兩地的標準是,個人月收入超過22,750,就屬於前段班。

這個標準,是營建署拿來衡量收入高低的根據,今年,個人月收入落在後段班的民眾,才能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、以及租屋居住的租金補貼。

一個金額很清楚就劃分出,一個上班工作的人,在自己落籍居住的城市,月收入歸屬前後段班的分野,營建署人員說,採取收入限制,是為了「排富」,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貼。

倒是,對居住北市的民眾而言,個人月收入要達五萬元,才能擠身收入前段班。

除了個人月收入以外,如果以家庭年收入的角度來看,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在148萬以上,歸屬在前百分之五十,如果落在148萬元以下,便落到後百分之五十的家庭這一群。

至於台中市和高雄市居民,家庭年收入的中間值是107萬元,這些地區的居民家庭收入在107萬元以下,便符合營建署中低收入的標準,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,也可申請補貼租屋支出,申請獲准後,一個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,一年為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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